1.协议自愿签订,内容合法的就有法律效力,未约定补偿金事项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增加相应条款,各地的劳动法规对竞业限制的补偿金都规定了计算方式。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经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保密义务在离职之后仍然要承担。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协议无效!
离职后,只要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那么对你说无效的,不用担心!
该协议无效。因为它是单方面规定权利义务的协议,不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成立要件的规定。你完全可以拒签,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到时候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当然很重要的一点是你一定不能把原公司机密泄漏给下一个供职单位,否则肯定是得赔偿原公司的钱的。
1、合同期限内,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有效;
2、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合同,保密协议有效,竞业限制协议在未补偿或者补偿不充足的情况下无效。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格式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