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过程是这样的
先有自然数
从自然数能定义出整数。
从整数定义出有理数(除法)
有理数列取极限,定义出实数。
无理数的定义:实数中的非有理数。
所以实数集中不存在你说的那样的数。
实际上是人们先认识的有理数,
然后人们认识了无理数,
再后来人们发现有理数和无理数有很多共通的性质,
所以把他们统称为实数,
实数只是人们在 应用有理数和无理数 共通性质时 为了表达简单,
而起的一个名字,并不是一开始就定义的;
如果一个数既不是有理数也不是无理数,
那么它就不是实数,当然在数轴上不可以被找到
实数都能写成无限小数的形式(如果有限就在后面加无限个0)
那么自然分成两类,一类无限循环(有理数),一类无限不循环(无理数),并无第三类.
有,虚数就既不是有理数,也不是无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