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

2024-10-30 14: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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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楼主的提问很有代表性。目前,中央电视1台的新闻联播,报道披露了此事,并且从法律上论证了:城管是无权对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交警将此权力给城管移交是违法的。

2、新闻联播的法律论证: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违章行为执法的主体应是交警,并且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交通协警,是不行的,他不是公务员)。
而城管只是地方事业单位,职员均不是国家公务员。--- 城管不具备交通执法者的条件,其交通执法行为是违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务员法》的。

3、该新闻播出后的第二天,我市(浙江的),虽然“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照样有城管在“贴条”,但已经不是罚款单了,而是“温馨”的劝导条了。

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察(即交警),执法范围是【道路】,而道路,定义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处罚。
所以,在人行道上的违章行为,交警也是可以处罚的。

回答2:

罚的好。人行道,是人走路的地方,不是停车的地方,
给你说一个很简单故事:
A把车停在人行道,正好B要通过路口,
A把用车把人行道堵死了,B要想这此路口,只有两个选择 1.对你把车开走, 他在通过(一等就是一天)。 2.冒着生命危险,从机动车道绕过此路口,这里问题来了,正好绕过此路被车给撞,造成2级伤残;如果有认责,你就是 主要责任人, 就要负全部责任,
因为有了前者A占用人行道停车,才让后者造成B这此次路口受伤。
如果告你,可以告的你清家当产

回答3:

临时停车,车主必须在车内;不能停的地方1分钟也要罚。另外跟《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的事情都由交警处理,跟城管扯不上任何关系。人行道也是属于道路的一部分,肯定可以处罚。

回答4:

欺负外地车是肯定的,我有同样的遭遇。以排七部车,就贴我和一部福建牌。

回答5:

MMP,有些店家在门口人行道上私人画停车位线,结果呢,人家停在那里以为是合法的,交警直接贴罚单1000元!跑去交管大队,他们说私人画的停车位不属于他们管辖,要去找城管,城管估计是收了钱才让别人画停车线,但是为什么交警不统一?收了钱不管是还贴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