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部分基本可以。
另外可增加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二审答辩状正文部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这里所说的反面证据,一种是直接与上诉人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足以否定上诉人所述事实的证据。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上诉人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 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上诉状称一审程序违法,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