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船员乙类值班水手的准考证是什么

2024-12-13 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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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是考试那个呀!就是好想我们初中生中考有个准考证,考完试等成绩出了, 只有准考证才知道自己的成绩那种捏! 懂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2009年下半年船员适任考试等工作计划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2009年下半年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共举办9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考试。其中江苏局、连云港局考点只安排社会船员,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初考和补考报名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

  (二)考试对象
  1.所有符合考试资格的航海类院校在校生;
  2.符合考试资格的各有关单位在职船员;
  3.符合考试资格的船员个人。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在职船员由所在单位申办员(社会零散船员由本人或挂靠单位的申办员)到我局政务中心报名,连云港海事局辖区的船员到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报名。在职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的报名时间不限,该期报满后自动转入下一期考试。
  2、航海院校在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院校应将申请考试的学生报名材料提前15天报送我局。

  (四)适任证书考前培训
  在职船员适任证书考前培训由江苏海事局辖区范围内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培训机构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我局申请考试的考生如需培训可直接向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五)海船船员适任评估
  我局根据船员培训机构的评估申请,由船员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评估,评估计划另行通知。

  二、全国引航员适任统考

  2009年下半年全国引航员适任理论统考共安排2期,具体时间见附件二 ,请有关引航机构根据考试日期将申请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提前40天报送我局政务中心或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引航员评估计划安排,待理论统考成绩公布后,引航机构向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递交引航员评估计划申请表,船员考试中心将根据申请制定具体的评估计划并通知相关引航机构。

  三、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统考及考前培训计划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公布后我局将另行通知。

  四、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

  我局2009年下半年将根据江苏实际情况组织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1期,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三。有关单位应根据考试日期提前40日将申请考试报名材料报送我局。

  五、海船船员其他考试

  (一)《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简称《资格证明》)考试
  由我局授权的培训机构接收报名,人数满额后即可向我局提出开班申请,培训期满由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安排考试、评估。

  (二)海船船员专业培训、特殊培训考试评估
  各有关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开班申请,按规定开展培训,我局船员考试中心根据开办申请安排考试评估。

  (三)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评估
  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评估计划(见附件四)。我局将根据计划组织考试、评估。各有关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按此计划安排教学和培训,如需调整考试、评估计划,应提前20天向我局提出申请。

  (四)丁类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
  丁类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由连云港海事局负责制定实施。

  (五)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考试
  所有海船船长、高级船员在适任证书期满前12个月内必须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培训及考核,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计划(见附件五)。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培训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白下路273号)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5-84555770。

  六、内河船舶船员其他考试、评估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及考核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及考核安排见附件六。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评估
  经授权的船员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培训开班申请,我局将根据开办申请计划组织考试、评估。

  (三)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及再有效
  经授权的船员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开班申请,按规定开展船员培训,我局将根据开班申请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