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骑电动车逆行被汽车撞了算工伤吗

2024-11-02 08:46: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应属于工伤,划分责任的那个是在上下班途中,你这个是在外出履行职务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另外,你也可以要求肇事的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事故责任,要交警认定。这个案子最好经交警处理,因为没有事故认定书的话认定工伤时会有麻烦。具体的建议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回答2: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可以算工伤。但是,因个人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事故,就不好说了。因为,单位让你去工作,没有让你违反交通法。
如果汽车没有违法行为,你可能是“全责”,汽车可以赔你10%左右的医疗费。你可以根据单位的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回答3:

  1、你所提供的材料不足,无法判定你的情况是否是属于工伤,你在上班时间外出给单位采购东西是否有证明材料存在?这是能否认定工伤的一个关键性材料;

  2、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此次交通事故是你的主要责任的话,如果对方提起民事诉讼,你将要面临对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付的情况;

  4、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接下来需要做的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是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如果没被认定为工伤的话,你的这些医疗费、交通费等可以将由你自己承担。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

回答4: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5:

算工伤

但由于工伤非优先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优先

所以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你自己赔给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