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肯定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保留好购房合同原件即可(那上面的日期即可证明一切),无需再做财产公证;
2、婚后还贷的问题比较复杂,但有底线是:即便是假如遇到离婚析产问题,你的配偶也只能主张部分债权(即要一点钱),而无权主张房屋产权。况且债权的具体数量很难算清,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空间,因为在共同还贷的同时两人也才共同使用该房屋,对方不是单纯代偿的状态。
总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你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没有财产风险。倒是你的配偶相对较弱势。
如果你想一个人供房,哪就在你结婚前与你男朋友讲清楚,征得他的同意,并立字句为证,以免结婚以后有纠纷。但是这样做可能会伤害你男朋友的心,说明你不相信他。如果不这么做,不管是你一个人月供还是你们两个人月供,那么结婚以后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
岂能幸福?岂能经得住风雨?
还没结婚就想离婚,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