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老太所立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在其儿子的胁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实。
2、可以。因为:
(1)原来的遗嘱无效。
(2)依据我国继承法,立遗嘱人随时有权变或废除已立遗嘱,另立新遗嘱。
3、没有。因为85岁的王老太已丧失劳动能力,而有赡养能力的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的儿子的继承权已丧失。
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的。
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其真实意思就仍是可以的。
仍是有继承权的。
1有证据证明不是自愿的当然无效,不过我看这一点很难证明。
2当然可以重新立一份,偷偷的,不要让儿子知道,让女儿收好。
3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王老太所立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啊?你和这是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