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工程知识有哪些

2024-12-18 2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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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想大概就是以下内容吧,档案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是要看的
一. 建筑工程档案的概念及范围
1.建筑工程档案的概念: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建筑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范围: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阅卷后归档。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有关要求。
二.建筑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的基本规定
1.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 X 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到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 X 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四.档案的立卷
工程档案的立卷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五部分。
1、目的:实现“城”工程建设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等文件精神,完成一个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交付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积累、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 职责
3.1收集和保管“城”项目的城建档案,参加每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2对收集和保管的城档进行整理、鉴定、汇编、归档。
3.3负责工程系统内城档的利用和有关城档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4负责将工程竣工档案送缴闵行区规土局档案室存档。

回答2: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的基本规定
1.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 X 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到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 X 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档案的立卷
工程档案的立卷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五部分。
1、目的:实现“城”工程建设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等文件精神,完成一个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交付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积累、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 职责
3.1收集和保管“城”项目的城建档案,参加每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2对收集和保管的城档进行整理、鉴定、汇编、归档。
3.3负责工程系统内城档的利用和有关城档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4负责将工程竣工档案送缴闵行区规土局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