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什么作用?很多人觉得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不了什么作用,那么律师到底在刑事案件中能起什么作用?
第一,律师可以到看守所单独跟当事人面对面会见,为他提供帮助。当事人被羁押到看守所后,家属不能会见,但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到看守所单独跟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下列帮助: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讲解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让当事人对自己的事情有个全面的认知,解决他的疑虑和困惑。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被羁押后,刚开始当事人一般头脑都比较混乱,情绪波动也大,不能接受、面对现实,有的甚至觉得难以生存下去。这时候,律师通过与其交流沟通,可以缓解释放他的压力,平复他的不安情绪,让他能够尽快面对现实、接受现实、适应现实。可以让当事人感知到家人的关心和问候,让当事人知道亲属正在支持、帮助他,以消除他的不安及恐慌心理,帮助他较快的适应环境、战胜困难。通过会见告知亲属当事人的需求,解决当事人的需求问题。
第二、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类似案件的判例、自己的办案经验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策略,给出专业建议,亲属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尽早让办案机关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事实。
第四、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复制、摘抄整个案卷材料,针对案件材料证明的事实向检察院、法院主张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
第五、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帮当事人进行辩护,可以继续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
可见,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做许多工作帮助当事人,如果你还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不了作用为由不为亲属委托律师,只能说明你不了解律师的工作,或者说明你并不想真正帮助被羁押的亲属!
是的,在刑事案件中首先作为律师可以比一般人提前介入司法程序,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会见当事人还包括取证方面都是有特权的,我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整理的关于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区别,供您参考
==============
1、侦查阶段
(1)辩护律师:(非辩护人身份)
①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第96条)
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③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④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⑤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
(2)其他辩护人——没有权利
2、审查起诉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无需批准)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第37条)
①辩护律师: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C、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②其他辩护人:无此权利
(4)发表意见权(第139条)
均有
(5)申请取保候审权(第39条)
仅有辩护律师有此权利
(6)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均有
3、审判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第37条)
①辩护律师: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C、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②其他辩护人:无此权利
(4)申请取保候审权(第39条)
仅有辩护律师有此权利
(5)质证权、申请权、辩论权。(均有)
(6)非独立的上诉权(第180条)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但是如果辩护人是法定代理人,那么不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在提供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时,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六部委规定》第13条)
会见
犯罪嫌疑人
为其提供相应法律帮助;
向
公安机关
、
检察机关
了解
案情
,反映案情及相关证据;
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取保候审;
参加
法庭
审理,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代为上诉、申诉。
大致如此 。
参考文献:北京杨文战律师
你好,刑事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能力。
好刑事律师通常非常了解当地的政策,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刑事律师才是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