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年检需要哪些资料

2025-01-07 06: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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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年检材料包括: (一)《年检报告书》(封面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属于企业法人的,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利润)表;属审计范围的企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五)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应提交已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母公司公章)。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七)年检机关审核后要求企业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回答2:

你好,现在都是登录信息公示系统直接填报哦
按照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