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各大律师帮助:妻子家里太不情理了,小孩一周多了,她起诉离婚了,我想要孩子或不想出抚养费怎么办!

2024-12-01 0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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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你也想早点离婚,那么就和对方协议一下,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做一下分割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么你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你也可以争取。不过如同楼上的仁兄所说,孩子在母乳期内一般都会判给母亲,但也不是绝对,如果女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出现,抚养权也可以判到你这一边。当然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是属于法定义务,对方如果同意免除的话你可以不承担,但绝对不存在单方免除此义务。还有,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具体探视方法和时间可以协议也可由法院裁定。
离婚诉讼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的,法院视情况基本都会判决离婚的。
希望可以采纳

回答2:

小孩刚出生,一般起诉离婚不会成功,第一次一般是调解,但是过段时间再起诉就会判离婚。

孩子2岁前一般都是跟妈妈,尤其是哺乳期。

孩子跟一方,另外一方是要给抚养费的。这是义务。

回答3:

如果你有她没有能力照顾孩子或不愿照顾孩子,或不能好好照顾孩子的证据,你也是有希望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不会判离的。

回答4:

1、孩子的扶养权,一般三周岁以下的孩子,跟母亲的可能性比较磊
2、孩子的扶养费,如果孩子判给母亲,是需要支付的;
3、孩子的探望权,可以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规定,探视方式,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