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进来,不能答错啊!!!!

2025-02-02 13:52: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汇款本身要是身份证的,你怎么用得了别人的名字呢?
那说明是那个人也要在场?
如果那个没有同意,而你是偷偷借用别人的身份证的话,
那么就属于侵权了.
2.警察办案过程中,可以采用任何手段去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包括监听电话,这些在警察办案过程中,
都是合法手续.

回答2:

1.不属于侵权行为
2.不能随意监听,如果是办案需要就可以/.

回答3:

如果寄钱是为了做好事,不会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属于侵权。至于警察监听,要看有没办理审批手续,因为出于侦查的需要,警方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回答4:

就这点分,还请高手,还不能打错,你谁啊你~2分~

回答5:

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在未经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向家寄钱是一种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已侵犯他人姓名权.
二、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从本条看,虽然法律有保护公民隐私的规定,但当因国家安全或追击刑事犯罪需要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通话进行监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