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底薪3000,但是签的劳动合同底薪只有1500,补偿会有什么问题吗

2024-12-21 18: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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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该单位的实际工资收入就没有问题。因为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是按照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的,包括了奖金、补贴等工资性收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如果你发的是现金,那你把你的工资条拿出来,
如果是工资发到卡上,就是银行用身份证把工资纪录打印出来,然后让银行给你盖个章
如果举证不了,就到当地劳动仲裁让公司自己举证给你发了多少工资

回答3:

没有问题,以公司实际发给你的为准。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所以你只要可以举证你实际底薪是3000元就没问题。
当然你举证不了的话,可不是说3000就能按3000赔偿的。

回答5:

以后算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实际所领取的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