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的问题是合伙经营投资一人一半,所以利润分配也就是一人一半,他一人在店打点要从收入中拿出一部份做他的劳务费,也就是工资。进出帐目一般政府部门不会检查,你们最好设一个会计,把帐目记清就是了,总之二人为好。
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第一,你的朋友在店里打理事务,应该为其支付相关的工资报酬(双方谈定底薪以及销售提成等条款即可),此项应列为商店的经营成本。第二,你们双方可以按照投资额度进行利润分成,或者双方签订合伙协议按照协议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当然作为合伙双方定期应该就商店的运营情况进行盘点以及财务账务的核算。只要您按规定纳税,进出账务政府部门一般不进行检查,年底年检也仅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备即可。
最好给你朋友工资,这个工资可以参照当地类似规模店的工资待遇。如果不给,或许短时间没事,但也许这就是以后矛盾的根源。
你朋友的工资只是这个店的运营成本,至于你们这个店是否盈利,盈利后怎么分,这是另一个问题。在开店以前总要预计一下店的盈利情况,实际操作起来能赚多少钱,这个一个看店的先天素质,一个看后天的经营。凡是开店都有风险的,你想要个保证,这个有点难。
小规模的商店进出的账目是没人查的,基本上你有帐就可以。要保证产品都是正规产品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