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有房迁户口步骤:
1.必须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房产证上签发日期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_以上);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且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目前须在职);
4.养老金手册.医保手册的原件.复印件及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费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缴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年以上,补缴养老金不予采纳);
5.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昆山市上一年平均水平);
6.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籍证明;
8.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原户籍地镇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农村户口的可提供当地村委会证明;
9.原户籍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在昆现房屋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
10.迁移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11.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户口迁移的类型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二、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