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驾驶证需要以下几种材料:
1、驾驶证补发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补办驾驶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两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2、到所在地区的交警队驾驶证办理大厅窗口(有的地区是车管所)排队,免费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填写信息;
3、然后把照片、填好的表格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始办理,等候取证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