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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