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弟弟妹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哥哥姐姐是没有这种义务的;除非父母过世或生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而弟弟妹妹还处于未成年的,这个时候哥哥姐姐有条件的应当承担抚养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所以弟弟对姐姐的义务是有前提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