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留给孙子的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但是有登记信息,叔叔有权分割吗?

2024-12-01 05:31: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死者生前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方式设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应当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无权继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

回答2:

你爷爷如果是有遗嘱的,那你可以拿着遗嘱去过户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孙子第二继承人,第一继承人是儿女跟配偶,你叔叔和你爸才有份,你没有份的。

回答3:

有证据证明遗嘱的存在,按遗嘱执行,叔叔就无权分割。
如果不能证明遗嘱存在,遗产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叔叔和父亲,姑姑都有权继承,且份额均等,这时孙子无权继承了。

回答4:

假如爷爷有遗属房子由孙子继承,叔叔是无权分割财产的。登记信息注明是孙子名下吗?如果不是这房有继承权。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

回答5: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都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大家都知道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综上,如果爷爷留了遗嘱说房子要给孙子继承,那叔叔就没份;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