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
1、
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2、 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 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 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5、 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