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政策。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现在无论哪一个省份,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少数民族可以在公务员考试中加分。
2、虽然少数民族不加分,但是有报考优势,也就是很多岗位会限制为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还有就是,个别少数民族地区比如四川甘阿凉三州,招藏语、彝语的双语干部在招录条件上放宽至高中学历,其余没有任何优惠条件。
3、公务员招考改革制度不是为了限制少数民族考生,而是创造了更好的平台和机会让少数民族考生发挥其特长和作用。当然,创新更加科学、合理的竞争机会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如加强审核少数民族的身份的机制,按照当地少数民族和汉族人口比例确定合适比例的招录岗位,为少数民族提供一个更为科学、严谨的竞争平台。因此,在整个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相信加分政策的取消不会影响少数民族考生落榜的直线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还会保证考生的录用的比例。获得一个公务员职位更重要的是能够考好。
同学你好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邡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土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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