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女方要求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女方要负责吗?

2024-11-03 1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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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1994年2月1日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没结婚证,法律上你们就不是夫妻、只是同居。

2、同居关系下,她和人再结婚领证,不违法不犯罪。但她应对2个孩子负抚养义务。

3、你可以和她协商索要2个孩子的抚养费到18周岁,也可以要求由她和你各自抚养一个。抚养费的标准是:一个孩子支付收入的20%-30%,二个孩子不超过收入的50%。
如果就抚养费问题和她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回答2:

我国从1994年开始取消了事实婚。之后同居的,不属事实婚的范畴了。
女方要结婚,是合法的,因为她与你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
孩子的抚养权,她是有责任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让她付抚养费。

回答3: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你们这是非法同居,孩子女方应当付抚养费,如果你们俩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的构成了重婚罪,但是仅仅是非法同居,这个..................不违法。
忠告:婚姻是大事,结离须谨慎!

回答4:

没登记就不叫结婚,她不需要对你负责。
但是非婚生子女(就是没结婚生的孩子)和婚生子女有一样的权利。她是要对孩子负责的。要是你带不了,可以申请由她抚养,但是你也要给抚养费。或者你抚养,她给抚养费到十八周岁。

回答5:

你们已经是事实婚姻了,女方当然要负责小孩的抚养义务,至于到底负责多少,还要看女方的经济能力。如果女方又结婚了,你还是可以去法院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