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区别,都按照都按照死亡标准赔付。
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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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处罚规则:
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按刑事责任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有逃逸的情节,如果没有逃逸,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有逃逸的情节,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在特定情况下有区别,特定情况是指,有证据证明因为肇事者的逃逸使得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情况构成“逃逸致人死亡”,法定刑从3年以下变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是肇事逃逸的,嫌犯都是要负全责,因逃逸致使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更恶劣
对案件现场处理者而言;自己的言行及出具的证明都要负法律责任(比如法医到场时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法医就必须实施抢救,否则就是见死不救;而交警部门则是对该起事故的后果做一个判定证明并且对违法者进行法律规定的制裁);既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那就是说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有明确的判定;
但是死者家属要的不是一纸认定书,要的是对肇事逃逸者的惩处;最主要的是交警部门有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实施追逃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否则人人都没有安全感;处处都是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一般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因肇事者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也就是说被害人在发生交通肇事后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如果是当场死亡,就不存在逃逸致人死亡了。如果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即便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也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所以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区别很大,对肇事者的量刑有很大影响。
有,因为交通是人造,就医是医生尽力而没救活的。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