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的一些问题

2025-02-06 00:46: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选a,没有着手犯罪,谈不上既遂未遂和中止,只能是预备。
望采纳谢谢

回答2:


对向犯(Begegnungsdelikte),又称对合犯,也称对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互相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重婚罪等即是。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三种情况:

⑴双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⑵双方罪名与法定刑不同,如贿赂罪;

⑶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罪,其中不处罚买主。




另外举例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对象犯一定不是共犯,而是分别定罪量刑,受贿和行贿,还有重婚罪,都是分别定罪量刑的。




回答3:

不得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

回答4:

刑法规定中有“人道主义免责”这一条例,所以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会量刑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法律责任。我国对妇女还有专门的保护法规,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专门的保护政策。这些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

回答5:

孕妇不适用死刑,包括在审判期间流产、生产的;
孕妇、哺乳期妇女有1岁以下的婴儿,可以取保候审;
孕妇、哺乳期妇女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自杀可能的,可以适用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