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法是不是要签了合同才算?

2024-12-29 22:51: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问题太笼统,一二句话说不清楚。简单的说:不是。举个例子:有的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就明说了,过了试用期才签正式劳动合同。但是,你在没签正式劳动合同的这段试用期内,也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
签了合同,对双方都更有保障。不签的话,对于你而言,出了什么问题,不太好维权;对于单位而言,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回答2: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办理,否则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虽然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法,但并不影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答3:

答:是的~必须双方签了才会有效~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双方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想了解更详细建议查询下劳动合同法.。希望能帮到您,谢谢(采纳)祝您工作胜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