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们那里包车去苏州正常的车费的多少,如果300远超正常车费的话,问题不好说,那有可能被认为是知道的只是装作不知道,至于花猫说的国家赔偿,在此案中不管事先知不知情,都不可能产生国家赔偿的。如果300属于正常包车费用,在加之盗窃之人口供证实不知情,肯定刑事拘留之后就放人,是不会被逮捕的。你自己留意,如果现在在看守所是刑事拘留的话,情况还不算太糟,如果是逮捕的话,那问题就比较严重了,通常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很少会报捕,因为如果报捕检察院不批捕,是会被扣分的。 此案的目前看属结伙作案,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会被延长至三十日。
事先知道还参与,是共犯;不知道就不一样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证明自己事先不知道,盗窃之人的证言很重要,几方要说一致。另外自己也要有个很合理的解释。建议请律师处理,不然很麻烦,公安机关怕国家赔偿,一般会想办法证明他事先明知的。
你给的条件太少,无法判断。“拉到盗窃之人”是拉了一个被通缉的贼,还是拉的贼在乘车过程中实施了盗窃,还是运输了贼赃?如果是前者,自然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