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所示,白方进攻,红方防守。红方最后三名防守球员站成一条直线,如果白方1好球员传球,另一名白方球员在2的位置接球,也就是在与红方守门员之间还有红方防守球员则不越位。如果接球的白方球员试图跑到3号位置接球,不论是否接到球都为越位。图示的是指在白方1号球员起脚传球的一瞬间的站位,如果白方在2号位置接球再带球到3号位置则不越位,这叫反越位。图画的不好看,但能简单说明问题,希望能对楼主有帮助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6.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防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防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简单地说,进攻队员不能越过防守队的倒数第二个人,越过了就是在越位位置,一旦处在越位位置上的这个人拿球就是越位
当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时(特殊情况除外),即为处于越位位置。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1.(防守方除了门将以外的球员至少有一人没有过半场)除了防守方门将 在进攻方传球的瞬间离防守方 门将最近的 如果是进攻方队员 就判为越位 2(防守方球员除了门将以外的球员全部过半场 )则进攻方进攻无越位 3.门将的位置与越位的判断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