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则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给付赔偿金。如果一年后还是没有签订,那么自满一年起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换工作岗位的话,一般用人单位也是有权力这么做,所以没办法一定说单位违法。社保单位应当是要缴的,如果没有交纳就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利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为没满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超过一个月未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过以上情况均需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能这么操作。
第一,你必须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三份,一份你自己的,一份公司的,一份是要给到当地劳动局去的,有吗?第二,要看你所在的城市,这个问题也是很现实的问题,北三角我没有去过,我不知道,长江三角我有所了解,如果你的这些手续都有的话,那政府部门应该会帮你处理的,但是珠三角来说的话,你想都不要想了。所以说怎么说都要看你在城市的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