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县、区为单位每5年核定一次);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凡采伐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的森林和林木、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农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都必须纳入国家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山的薪炭林除外。
第十八条
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你这到底是自留地还是自留山,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自留地的零星林木无需采伐证。。。楼上说的《实施细则》在2000年《实施条例》实行时已经废止。
答:《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你没说明白,是自留地还是自留山。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此条款规定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包括竹子),可以不申请、不办理采伐许可证;但采伐其他林木(包括竹子)需要申请和办理采伐许可证。县林业局在全县下发的《关于加强林木、竹子采伐管理的通知》中,如果规定了“农村居民凡是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也要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则该“通知”是不合法的,因为“通知”中的采伐管理显然违反了《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