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将递延手机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