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欠款,大人电话联系不到!找她孩子会违法吗

2024-12-21 19: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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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其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欠款的。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