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就会办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后应当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所谓的紧急情况是指如不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诉讼标的物或有关财产,就会被变卖、隐匿、转移、毁损、挥霍或因自然原因灭失,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一般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都是因为存在前述可能性,所以当事人通常会在申请中提出诉讼标的物或有关财产,有可能被变卖、隐匿、转移、毁损、挥霍或因自然原因灭失等情况,如果你的诉讼保全申请陈述了前述可能性,又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