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一审承办法官确认对方是否已经上诉、是否按时交纳上诉费用,如果没有上诉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从立案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审限,所以,如果从一审判决之日起满二个月没有收到二审法院开庭通知的,尚属于正常情况。至于具体的情况,建议当事人直接联系二审承办法官了解核实。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民事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行动建议
当前尚未超过二审的审理期限,建议您主动与法院方面沟通,了解开庭安排等详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可以查询一下案子的承办法官是谁,然后打电话询问一下法官,看案子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