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父母的债务,你们两法律上是不用还的。
这个是他父母的债务、、、、是不需要你偿还的、、、
从法律上来说,你是需要承担,你们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这些结婚前所欠的款项,不属于婚后债务、、
但是男方父母,是不会这样理解的,肯定是会纠缠的、、、法律上是无需承担的
1、对方父母所欠外债与你无关,不用偿还。
要明确对方父母所欠外债是否与你们结婚有关联。
要确认该项债务是否你男人签名的书面文本,如欠条借据。
父母签名不能直接算在你们的头上,法规只承认当事人的行为。
其他牵涉律法的,可向司法机构咨询。
2、需确认该项债务的签署时间。
以结婚证登记的时间为准,之前的为婚前财产(包括债务),归男方所有;之后的为婚后财产,归为双方共同所有,你有权利与责任拥有共同财产(债务)的一部分。
对方父母所欠的债务,则不在此例。
3、一夜夫妻一世情。
无论如何,如果你有经济来源、且有能力时,可以看在曾经的夫妻情份上,为对方承担力所能及、且自愿的部分债务。
但不构成替对方父母归还所欠债务的理由与依据。
4、律法是最终的裁判者。
首先要夫妻双方达成谅解,事情要好办得多。
对方父母的意见可以参考,但不作为依据。
假如双方最终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申请司法调停或裁决。
你这就是闪婚啊,你的问题没太表达完整,“现在他父母还欠外面5万结婚的债,请我如果我要离婚他父” 你是怕离婚他父亲让你还5万结婚的债?是这意思吗?恕我直言:你们婚前没有恋爱基础吗?对彼此不够了解?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结婚一年多就有此想法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不太能理解,是否有宝宝?真的很令人惋惜。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茫茫人海,两个彼此陌生的人从相识、相知走到一起是缘分!若爱请深爱,不爱请放手;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新生活的机会。
根据婚姻律法,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才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一样
他父母的债务,从法律上讲你们两是不用还的。如果是对象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感情是需要慢慢磨合的,能走到一起就是一种缘分,其实每对夫妻都会有争吵,就算你再处一个,你能确保婚后他不和你吵架吗?结婚就像找工作一样,看到别人找的好,就想换,但换来换去,其实都差不多,关键是自己,调节自己的心态最重要,生活不可能风平浪静,关键要端平它,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