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你结婚的时候,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为: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规定,离婚的话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所以说如果你离婚之后再一次结婚的话,那么肯定是会有记录的,本人的户口簿或者是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上面都会有记录。所以说是不可能隐瞒的,更是无法消除的。离婚后肯定是有记录的。在婚姻部门会有登记,在档案馆里会留存档案资料,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你的离婚判决书会永久保存。数据库里有相关资料。如果与之后的配偶登记结婚时,本人不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处是不会发发放新的结婚证。对于过去,不要总想着掩盖,而是坦然面对,争取未来的幸福,夫妻间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与真诚。如果做不到这两点,幸福会离你很远。
民政局肯定有两次结婚的记录,但当事人不要求查记录通常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告知。
公民的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民政局的系统内都会有记录。
离婚两次民政局会有两次记录,会有档案记录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