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5天能不能提起再审,取决于案件是否已经生效;判决书生效不能只看一方当事人收到的天数已经15天,还要看案件的所有当事人是否已经收到判决书有15天了。
只有在所有案件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以后,在15天的上诉期内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才生效,才能申请再审。说明一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所以,要想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
【1】一审法院出的判决书,当事人如果不服,应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过了15日当事人不上诉,一审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
法院出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判决书却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中的情况,
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在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不可以上诉,原判决已经生效;
但是可以申请再审。
重审指有新的证据 对判决不服向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经审判委员会合议认定有错误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