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月份改变无所谓,主要是折旧方法已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更改。
但是有两个个办法可以改变折旧方法
一、你可以证明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可能会发生重大改变。
比如说,我这个固定资产的相关技术已经落后或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不进行折旧调正,则很难准确反映该项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
所以,一般可以到每年年度终了,对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复核,证明其对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那么可以进行改变折旧方法。
二、我不知道你的固定资产是哪种的?所以不确定这个方法你可以用不。
对于固定资产有更新改造这种情况,当停止使用进行改造时,把其账面价值转让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改造完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转为固定资产,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注:如果用这种方法,那么不能用大修理的理由,记着,要用更新改造的理由。因为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制度规定:“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在变更当期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去变更,折旧方法与税收有关,如必须变更,最好与税务方面通个气,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你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要改变折旧方法,这是靠职业技能,一般情况不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