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老房子都是公房,最后国家政策,你们的房子属于房改房,那时候的政策是看谁想买,可以过户,低价卖给单位职工,根据你的描述,房产证上面是你的名字,继母没有权利继承,这个你爸当初肯定为你想到了,从情感出发,他再婚的时候,肯定把所有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都想到了,所以当初房产证上面直接写上你的名字。现在的婚姻法规定,房子要是在婚内(结婚当天起算),属于夫妻双方的,否则,都不是婚内财产。有什么不懂可以问我,做过6年房地产销售,客户在这方面的问题很多,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