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起诉要求对方抚养

2024-11-30 17: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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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只有符合第16条情形的,才允许一方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参考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