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庭审次数及开庭时间间隔,大部分普通案件一般都只会开一次庭,一审审限为6个月,法院只要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就行,没有规定说庭审后多久下判决或者什么时候再开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只要在审限之内结案就可以了,对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你的案子应该是普通程序,就是六个月的审理期限,如果不能结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不能结案,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但一般不会出现延长审限的情况。
所以,你的案子从立案开始计算,在六个月内结案都算正常的。你不用太在意第二次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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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自立案起简易三个月结案,普通六个月结案。但是实践中这要看法院法官处理本案的速度,假定法官每天很忙,每天都开三、四个庭,没时间来马上写判决,自然时间就长。
自立案起简易三个月结案,普通六个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