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不能,一般只能在缴存地贷款,现在也有部分地区可以在户口所在地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地(限长沙、南昌、合肥、宜昌、孝感)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办理流程:
第一步 借款人携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可在中心官网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第二步 借款人持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近一年缴存明细及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异地(限长沙、南昌、合肥、宜昌、孝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地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借款人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第二步 借款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近一年缴存明细及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步 受托银行(或借款人本人)将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武汉房查信息和异地房查信息提交武汉公积金中心核实并录入公积金系统。
第四步 经武汉公积金中心核实并录入公积金系统后,受托银行通过公积金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资料核实职工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的,按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