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弯哪枝埋敏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缓御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