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院校是什么性质?

2024-11-26 12: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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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独立院校指民办高等教育院校。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60所。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

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院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办学校

回答2: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由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新模式创办了一种新型的二级学院。 2003 年,教育部下发 8 号文件对独立二级学院的性质和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及相关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创办和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原则是“积极支持、规范管理”。 独立学院的设立由国家教育部审批,招生计划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按国家普通高校三类本科招生。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行为要按照《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

全国独立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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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3日

北京市

1.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天津市

1.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4.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

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6.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7.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8.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河北省

1.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河北工程学院科信学院

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4.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5.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6.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7.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8.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9.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10.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11.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12.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1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14.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

15.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16.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17.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省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3.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5.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6.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7.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8.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辽宁省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3.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4.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5.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6.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7.大连轻工业学院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8.鞍山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9.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10.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学院

1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12.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13.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

14.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

15.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16.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17.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18.锦州医学院医疗学院

19.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21.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22.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23.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吉林省

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2.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3.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5.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

6.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7.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

8.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9.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10.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11.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黑龙江省

1.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2.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3.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4.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

5.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6.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

7.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8.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9.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上海市

1.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2.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4.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江苏省

1.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3.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4.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8.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9.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浙江省

1.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7.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8.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9.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

10.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

11.浙江中医学院滨江学院

12.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

13.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1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15.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

16.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17.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18.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19.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20.温州师范学院城市学院

安徽省

1.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5.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6.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7.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信息学院

8.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9.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

10.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福建省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5.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6.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

7.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江西省

1.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5.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6.东华理工学院长江学院

7.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8.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9.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10.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11.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12.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1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山东省

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3.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4.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河南省

1.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3.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4.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5.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6.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7.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8.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湖北省

1.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2.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3.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6.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7.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8.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9.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10.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11.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1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3.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14.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15.武汉化工学院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6.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17.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18.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19.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20.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1.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22.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23.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24.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

25.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26.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27.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8.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9.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影视工程学院

湖南省

1.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2.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3.中南林学院涉外学院

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5.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6.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7.株洲工学院科技学院

8.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9.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10.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11.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12.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1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14.湖南中医学院湘杏学院

15.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广东省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5.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7.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8.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9.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信息科技学院

3.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4.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5.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6.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

7.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8.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海南省

1.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重庆市

1.西南师范大学育才学院

2.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4.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5.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6.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

四川省

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4.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5.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6.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7.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8.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贵州省

1.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5.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6.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7.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8.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云南省

1.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4.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5.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6.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7.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陕西省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4.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5.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6.西安工业学院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7.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8.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9.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甘肃省

1.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2.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3.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4.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5.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青海省

1.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4.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5.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wo ye gang zhao guo .

回答3:

像一些三本都是独立院校 你知道三本吗
他是一些二本的院校和企业合办的 有独立的法人
像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还有师范大学科德学院都是三本 独立院校
这些学校说白了和私立差不多 学费很贵
去年三本是443分 估计今年也差不多这个分数
http://www.canvard.com.cn/
嘉华的网址
三本里嘉华应该是比较好的

回答4:

  独立院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独立院校一般指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回答5:

式:国办院校结合企业资本联合举办、民办大学挂靠改制和国办大学独立兴建这三种方式。
独立学院的招生是通过学院办学所在的省市,根据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实施降低分数的方式进行的。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将获得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与学校本部毕业证书不同的是,其毕业证书上加盖的是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印章,而学校本部学生的毕业证书只盖有学校校名印章。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独立性。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还按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规定,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在性质上是一所完全独立的院校,与所属的大学关系并不大。
独立学院与大学内部学院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完全的民办性,独立学院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按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由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新模式创办了一种新型的二级学院。
2003
年,教育部下发
8
号文件对独立二级学院的性质和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及相关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创办和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原则是“积极支持、规范管理”。
独立学院的设立由国家教育部审批,招生计划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按国家普通高校三类本科招生。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行为要按照《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