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工作两天想辞职,会有什么后果

2024-11-21 07:41: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兄弟,首先你作为大学生,在就职前肯定有着自己的深思熟虑,一定觉得这个公司还比较理想才能来上班的,刚上了两天就觉得不合适想离职,是不是有点轻率?两天让你感觉不合适就能证明以后不合适?忠言逆耳,请你三思。
  然后我来回答你的主要问题,刚上班两天就想辞职,你根本就不用顾虑有什么后果,合同里应该有个试用期的约定,在试用期辞职你只需提前3天提出解除申请即可!就两天,大可不必,打声招呼,即可走人,两天工资,你还想要么?不必了吧,呵呵。
  附录资料如下,希望能帮到你: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回答2:

刚入职一天也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回答3:

亲,我也是大四在实习,像这你这种情况的话,你现在还不属于公司的加工,你不会付给对方任何违约金的,除非你属于他的正式员工 ,合同上面写着你应该在他公司 工作几年。如果你炒公司鱿鱼那你就该给2000——3000元了。

回答4:

你不要工资,没交押金,它不可能因为两天工资的三倍去法院起诉你吧!确实不想干,找个理由,打声招呼,立马走人。没有事。

打个电话,立马走人。合同应该显示权利和义务,他们那叫霸王条款。

回答5: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劳务合同的解除不需要提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