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连带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则可以以借款人为被告提起诉讼。2、如果办理了股权担保登记,那么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3、不动产只能是抵押,如果只以不动产产权证做质押,则不动产的担保不生效。在保证人未履行保证责任之前,不能进行追偿也不能去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参见物权法、担保法及司法解释。
前提是 反担保 是否是借款合同的一个从合同,若果不是 那就是2个法律关系了,你另行起诉,看看法院会不会合并审理吧
sb 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