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认为离婚案件中如果只有一方出庭,法院就无法判决离婚,于是就在离婚时候跟法院玩起了“捉迷藏”,以便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对于该类案件,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依拘传方式,强制被告出庭。
所以,如果能全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等符合离婚条件的证据,并不需要为另一方的“失踪”过多担心,法院最终会依据证据做出公正判决。
二次起诉离婚,有孩子,孩子糖尿病,没财产,男方不出挺能判离吗。
这是不能的,对于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
法院会发传票给对方,一段时间以后,法院会缺席宣判;如有难度,你可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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