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中语文的传统篇目,对小说中康大叔这一人物形象,传统的观点多认为在刑场上卖人血馒头的"黑衣人"就是后来进茶馆的康大叔。但是,近几年来不断有人对本文进行新的解读,认为"黑衣人"与康大叔实为不同的两个人,例如今年第9期《中学语文教学》刊登的《行刑者是康大叔吗?》一文。初读这些文章,都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论据似乎也很确凿。可是仔细琢磨一下,又觉得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一、关于对华老栓态度不一样的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论的依据之一是,"黑衣人"与华老栓不熟识,所以在华老栓买"药"时,对老栓既冷漠又凶恶;而康大叔是茶馆的熟客,与华老栓一家熟稔,其外表虽凶恶,可对老栓一家还是客气的,很关心的。如果是同一人,岂不前后矛盾?
对此,笔者的理解是:像康大叔这样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职业刽子手,难道我们还指望他在卖人血馒头时对华老栓客客气气地吗?况且行刑者黑衣人此时正在杀人,在执行"公务",执行"公务"就要摆出他不可一世的威风,显示他凶恶的本质。如此,职业刽子手的本性以及当时刑场上特有的环境氛围,就决定了康大叔即使是老栓茶馆的熟客,也不会热情地招呼老栓,而是显得"格外凶狠和粗暴"。设想如果真像"林文"所说的那样,把黑衣人写成对老栓很温和的样子,此时读者眼前这个刽子手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形象呢?仅仅凭黑衣人待老栓态度"极凶",就断定他与老栓不熟识,从而推导出他不是康大叔,是站不住脚的。
再说,作为华老栓茶馆的熟客,康大叔也并不是像那几篇文章所说的那样,其外表虽凶恶,可对老栓一家还是客气的。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康大叔一闯进茶馆,就目空一切,大嚷大叫,急于表功,成了茶馆的中心人物,大家都对他恭恭敬敬的。华大妈黑着眼眶,笑嘻嘻地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也提着茶壶赶紧给他冲水。当华大妈听到康大叔说出"痨病"两个字,尽管很忌讳,心里不高兴,但也只能"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在康大叔面前,她连"不高兴"的表情都不敢流露出来。这陪着小心的"笑嘻嘻"蕴涵着多少辛酸啊!康大叔分明是凶神恶煞,从他身上哪能看到对老栓一家一丁点的"客气"呢?当然,相对于刑场上,康大叔算是"客气""关心"了,但作为读者的我们不是很容易感受到那种骨子里不寒而栗的恐惧吗?
由此看来,黑衣人和康大叔对老栓及其一家的态度其实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前者凶恶,后者"客气"的区别。另外,老栓夫妇这种恭敬而委琐的态度与前面老栓面对黑衣人胆战心惊的态度其实也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多么强烈的反差"。
二、关于康大叔一点好处都没有得到的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二是,因为康大叔说,在人血馒头这件事上,栓叔得到了人血馒头,夏三爷得了二十五两赏银,而他自己"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于是提出疑问:如果康大叔是行刑者黑衣人的话,他不是得了老栓一包洋钱吗?他又怎能在老栓茶馆里说没有得到好处呢?这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另外,还有的文章根据康大叔说的"要不是我信息灵......"这句话,认定康大叔只是一个"中介",是黑衣人的"同事",康大叔没有参与杀人,只是在得知消息后告诉华老栓,做个"好事者",以便以后在茶馆喝茶可得到好处--"加一个橄榄"等。据此,他们认为,如果康大叔是刑场的执行者,那么,他不应该说"要不是我信息灵......",而应该说"要不是我把人血馒头给你",这样才合情理。
笔者觉得这种理解是很天真很肤浅的,读文学作品怎能这样过于"坐实"呢?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旁若无人、大模大样地"闯"进茶馆,"横肉块块饱绽"地大嚷大叫,肆无忌惮,全然不顾别人的痛苦,俨然摆出一副救命恩人的架子,骗了钱还要人家感恩戴德。对于这样一个人,他说"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能相信吗?他得了老栓的一包洋钱,还要卖乖,还说"没有得到一点好处",笔者以为这不但不能证明黑衣人不是康大叔,反而更暴露出其虚伪和贪得无厌的嘴脸。
因为康大叔的一句话"要不是我信息灵......",就断定康大叔仅仅是一个传递信息的"中介"也是很难成立的。一个敲骨吸髓、贪得无厌的刽子手,给老栓提供消息,仅仅是为了"以后在茶馆喝茶可得到好处"吗?《药》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就要有文学作品的读法,对于这样一句包含丰富的潜台词和弦外之音的话,我们又怎么可以"死在言下"呢?为什么非要作者明明白白地说出"要不是我把人血馒头给你",我们才觉得稳妥牢靠呢?
笔者认为,"要不是我信息灵......"这句话后面的省略号,其实正是暗示了康大叔天亮前杀害夏瑜,卖人血馒头给老栓这一事件。同时,也正是这句话将第一节与第三节的情节勾连起来,将第一节的黑衣人与第三节的康大叔同一化,从而保持了故事情节的连续性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
此外,还要注意小说在康大叔穿着方面的一个细节描写。在第一节里,写的是"一个浑身黑色(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的人",到了第三节,康大叔闯进茶馆时仍然是"披一件玄色布衫",腰间胡乱地捆着"很宽的玄色腰带"。按照文下注解,玄色即黑色,"一个浑身黑色的人"不就是康大叔吗?在这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再一次得到印证。而且,黑色象征黑暗和恐怖,这与康大叔凶恶的刽子手身份又是多么吻合。连这样一个细节都处理得这样完美,鲁迅先生不愧是伟大的艺术家。
三、关于人物形象的互补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三是,如果将两者看作一类中的两个人,形象上就可以达到互补,从而既丰富了封建爪牙的内涵,又深化了主题,给读者留下了更为丰富的品读空间。
这一观点初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联系全文来看,就不那么令人信服了。我们知道,小说是按明、暗线两条线索来叙述故事的,老栓买药、小栓吃药、众人谈药是明线,夏瑜狱中斗争、英勇就义是暗线。人血馒头是联结这两条线索的"物",而康大叔则是联结这两条线索的"人物"。正是有了这个起联结作用的"物"和"人物",小说的结构才显得紧凑、集中,小说的主题才得以强化、突出。如果按他们所说,开头的"黑衣人"是一个刽子手,后面的康大叔是黑衣人的"同事"--另一个刽子手,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那不是造成两线中断,节外生枝,把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和人物形象的完整性都破坏殆尽了吗?在这种情况之下,哪还谈得上形象上的互补,主题的深化和品读空间的丰富呢?
四、关于外貌描写问题
上述文章持"黑衣人不是康大叔"的依据之三是,若黑衣人真是康大叔,为什么鲁迅先生在第一节里不直接点明这个人就是康大叔,并对其进行详尽的外貌描写,却只点出他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而到第三节才对康大叔进行详尽的外貌描写呢?笔者以为,这里至少有这样几点讲究:
一是故事开始的时候,夏瑜被害、老栓买"药"还是"秋天的后半夜",天还没有亮,人的外貌不可能看得太清楚,老栓见到的当然就只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这样比较真实可信。而天亮后,刽子手丑恶的外形便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时候,作者抓住康大叔闯入茶馆这一时机,对其外貌、衣着等展开全方位描写也就顺理成章了。
退一步说,即使真如上述文章所言,老栓提着灯笼与康大叔近在咫尺,可以看清对方的外貌,鲁迅先生也可以自有他的安排,而无须在此对康大叔展开详尽的肖像描写。这样做,一者可以表现出康大叔的两面性格:在刑场上借助夜幕的掩护,干着杀害革命党的勾当和罪行,暴露了其凶残暴虐的本性;而到了天亮的时候,又伪装成老栓一家的救命恩人(但其残暴的本性还是通过其举止言行暴露出来了)。这一人物形象就显得十分真实而有立体感了。再者,开头时,借着黑幕,只大概地画出刽子手的轮廓是"一个浑身黑色的人",并不点明其姓名,这就给读者留下了一个个悬念:这个浑身黑色的人到底是谁?他杀的人又是谁?他为什么要将人血馒头卖给华老栓?......带着疑问,待读到第三节康大叔在茶馆出场的时候,我相信,几乎所有的读者都会在这里找到答案:原来那个凶残的刽子手就是康大叔!这样,一个人物贯穿下去,不但情节上前有伏笔,后有照应,细针密缝,跌宕有致,而且人物形象更加完整,主题更加鲜明。如果像上述文章所说的那样,能达到这样的思想和艺术效果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黑衣人其实就是康大叔,对文本进行新的解读虽然允许甚至是值得提倡的,但不能离开文本具体的思想和语言环境而随意地肢解和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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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给这篇小说中的人物分类。
愚昧而麻木的群众:华家夫妇、看客、茶客(二十多岁的人、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夏四奶奶。
丑恶的爪牙、帮凶:康大叔、夏三爷、红眼睛阿义等
革命者:夏瑜。
1. 华老栓为主的形象。
(1)从以下细节描写,可看出华老栓是属于贫穷的劳动者。他家的一点洋钱来之不易,是血汗积攒来的。为了儿子治病,他只好从“枕头底下”拿出来。但带钱郑重其事,深恐掉失。
A. 华大妈从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交给老栓。
B. 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
C. 按了按,硬硬的还在。
D.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交给他。
(2)作为普通劳动者,华老栓具有性格最本质的一面——勤劳而善良。
他疼爱儿子,为了给儿子治病,不惜拿出长期辛勤积攒而舍不得花的钱。到了买“药”去刑场,他却“吃了一惊”,不敢走近,退到一家铺子屋檐下“发冷”。在他眼里,看杀头的闲人像“鬼似的”,当刽子手递给他想要买的良“药”——人血馒头时,他却不敢去接。这些都说明他的性格是善良的。
(3)在第二部分写华老栓回到家,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抖。”问:“得了么?”当将煎人血馒头时,又写小栓的母亲慌忙说:“小栓——你坐着,不要到这里来。”
描写华大妈的神态和语言,是为了表现母亲爱子心切,深怕买不到被认为医痨病“包好”的“药”。因为能否买到直接关系到儿子的生死。当知道这“药”已得到后,在未煎烤前,又怕儿子看了血淋淋的馒头不敢吃,所以不让儿子过去。
(4)提问:作者主要是突出华老栓性格的另一面——十分愚昧、麻木。
他对刽子手骗人的话深信不疑,为有机会买到这种“药”而感到“爽快”、“幸福”;买到“药”后,他无比兴奋,小心地煎“药”,充满希望地看儿子吃“药”。他关心的只是儿子的痨病,完全不理解什么是革命,对革命者的死无动于衷,对刽子手毕恭毕敬。这些都表现他愚昧到麻木不仁的程度。
(5)文中华老栓爱子心切,而显得十分愚昧的有关心理描写句子。
A.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B. 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
C. 他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里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
(6)华老栓既是不觉悟劳动群众的代表,那只写他的愚昧和麻木,而不写其他人,能否反映出当时群众的精神面貌?
华老栓虽然是小说中重要人物,他那悲剧性的愚昧具有典型性。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根深蒂固,成为社会严重问题,单写华老栓还不够,还应该写华大妈、看客、茶客、夏四奶奶等人物,即既有老的,又有年轻的;既有整天碌碌操劳的,又有无所事事的,这样才能深刻而广泛地揭示出本文的主题。
(7)明确:夏瑜宣传革命道理,“二十多岁的人”听了《感到气愤》;夏瑜挨牢头的打,驼背五少爷和花白胡子感到“高兴”;夏瑜说阿义“可怜”,茶客们却说他“疯了”;夏瑜被杀害,人们“潮一般”去赶看热闹;甚至烈士的母亲也不理解自己的儿子为什么而牺牲。她不感到光荣,竟然感到“羞愧”,等等。
(8)总结:鲁迅写华老栓等人物,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既同情他们的处境和悲惨的遭遇,又批判他们的愚昧落后。而他们的愚昧,是封建统治阶级长期实行愚民政策所造成的,因此作者揭出他们的“病苦”,也就有力控诉了封建统治阶级愚弄人民的罪恶。
2. 康大叔的形象。
他第一次出现是在刑场。夏瑜被杀后,他突然出现在老栓面前;第二次出现是在茶馆。当茶客谈话时,他突然闯进来。文中先后用“黑的人”“横肉的人”指称他,到以后通过跟华大妈对话,才知道他是康大叔。作者之所以那样指称他,不仅是为了突出人物外貌特征,更主要体现对他的憎恶之情。文中并没有交代他是刽子手,但我们可以从课文注释和小说具体描写看出来。注释指出,旧时民间迷信,认为人血可以医治肺结核病,处决犯人时,有人向刽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治病。而刑场写的就是钱血交易,所以可推知其人就是刽子手。此外,更可以从描写中看出来。他贪婪、阴险、狠毒、卑鄙,是封建统治者十足的爪牙,帮凶。
替主人杀害革命者,公开宣扬革命有罪、告密有功,殴打革命者合理;诈骗群众,把革命者鲜血当“药”高价出卖;宣扬人血馒头是治病的良药。
康大叔这人尚且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爪牙,便恶行累累,可想其主人将多么凶残狡诈!
康大叔这个人物不仅写得十分传神,而且饱含了作者辛辣的讽刺意味,使人读后久久难忘。主要运用肖像描写、动作描写和语言描写这三种手段。
肖像描写之所以精彩,在于能抓住最富有特色的神态,容貌与服饰,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人物性格特点。如写“浑身黑色的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其凶神恶煞的形象跃然纸上。又如写“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钮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其流氓的形象呼之欲出。
动作描写之所以精彩,在于能准确而形象地描绘出人物在特定情景中各种性格化的行为。如:写卖人血馒头时,用“摊着”,“撮着”两个动词准确地画出其人凶狠而贪婪;用“嚷”、“抢”、“扯”、“裹”、“塞”等动词,极其准确地写出其人对老栓粗野态度和不耐烦心情;用“抓过”、“捏一捏”,写出其人接钱、数钱熟练动作和丑恶、凶残的灵魂。
写进茶馆时,用“闯”、“嚷”两个字,准确表现其人目中无人的粗野行径,等等。
夏瑜在作品中没有出场,作者主要是通过刽子手和茶客的谈话来侧面描写他的行为思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家境贫寒,对革命矢志不渝,具有革命者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和为革命而献身的精神。
是封建统治阶级统治和镇压群众的工具,是直接杀害夏瑜的凶手,但还不是罪魁祸首。他对群众蛮横凶恶;对革命极端仇视。他凶暴、残忍、贪婪、无耻。
封建主义的爪牙,杀害夏宇的刽子手,但是不是杀害夏宇的罪魁祸首,只是被封建统治阶级利用来控制民众的工具。
是一个凶残、贪婪,没有人性,欺凌弱小,唯利是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