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首付已经交完了,但售楼小姐要求等快交房的时候再来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合理吗?我要怎么办?

2025-01-24 09: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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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在付首付的时候就要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合同要对余款的支付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交房日期、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约定,这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听售楼小姐等交房的时候在签合同。这样你会非常的被动。别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楼小姐明显违法了。

回答2:

这个```发展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方可对房地产进行预售`预售许可证过期则表明发展商已经失去了对房地产预售的权利`也就是说您跟发展商签署的预售合同则没什么效力`签不了预售合同您的贷款自然也就办不了了`\r\n房产证是肯定办不了的`新建商品房小产证必须在交房后凭房屋交接书办理`您不能交屋`自然办不了产证`转成现房`发展商必须经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屋`到时候您才能拿到钥匙`\r\n怎么说呢`要是您很喜欢那房子`提前付点定金也没什么问题`不过记得和发展商签署相关的定金协议就是了`保证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