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是指公文报主送机关外,同时报送给也需要知晓该公文的单位的情况。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需要抄送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1.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3.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报送是报公或送公文的统称,公文中除注明主送和抄送外,一般不用报送。